公告事項:股東會列舉召集事由之主要內容相關公告

公告事項之法條依據:公司法第172條第5項

公告內容:

主   旨:公告召集本公司民國一一三年度股東臨時會 

公告網址:https://serv.gcis.nat.gov.tw/pap/detail/202403000110/00

依   據:公司法第一七二條規定暨本公司民國一一三年三月四日董事會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開會時間及地點:擬訂於113年3月18日(星期一)下午2時整,假新北市新莊區思源路507號1樓 (上居銀座 NO.1)。

二、會議內容:
(一)宣布開會
(二)主席致詞
(三)報告事項
(1) 公司營運狀況。
(五)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章程案。。 
(六)臨時動議
(七)散會